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草地贪夜蛾防控方案》,方案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草地贪夜蛾防控的实际需要,指导农药、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对路农药和器械的生产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药。
农业农村部文件
农农发〔2019〕3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草地贪夜蛾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全力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严防虫害暴发成灾,避免对粮食和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要求,组织制定了《全国草地贪夜蛾防控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21日
全国草地贪夜蛾防控方案
今年1月,草地贪夜蛾从东南亚首次迁飞入侵我国云南,快速向江南、江淮地区扩散蔓延,并进一步向北方地区扩散,对我国粮食及农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防控草地贪夜蛾暴发危害,保障粮食及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建立部门指导、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防控机制,坚持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全面监测、全力扑杀,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决遏制草地贪夜蛾暴发成灾,赢得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主动权。
二、防控目标任务
按照严密监测、全面扑杀、分区施策、防治结合的要求,对害虫适生区特别是主产区,全面准确监测预警,及时有效防控处置,确保草地贪夜蛾不大规模迁飞危害,确保玉米不大面积连片成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根据目前掌握的草地贪夜蛾发生规律和危害特点,划分三大区域落实防控任务。
(一)周年繁殖区。位于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福建、四川、贵州、西藏等省(区)的热带和南亚热带气候分布区。重点控制当地危害损失,减少迁出虫源数量,实施周年监测发生动态,全力扑杀境外迁入虫源,遏制当地孳生繁殖,减轻迁飞过渡区防控压力。
(二)迁飞过渡区。位于福建、湖南、江西、湖北、江苏、安徽、浙江、上海、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气候分布区。重点减轻当地危害、压低过境虫源繁殖基数,4—10月份全面监测害虫发生动态,诱杀成虫,扑杀幼虫,遏制迁出虫口数量,减轻北方玉米主产区防控压力。
(三)重点防范区。位于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天津、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省(区、市)的温带气候区。重点保护玉米生产,降低危害损失率,5—9月份全面监测虫情发生动态,诱杀迁入成虫,主攻低龄幼虫防治,将危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监测与防控措施
(一)监测预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要求,组织植保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草地贪夜蛾虫情,按照统一标准和方法开展联合监测,全面掌握草地贪夜蛾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1.虫情确认与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疑似草地贪夜蛾,应当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所属植保植检机构报告。县级以上植保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或送检,并做好记录备查。对首次发生的县或省份,应当报省级及以上植保植检机构组织专家确认。虫情确定后,应当及时上报,同时报送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重大病虫监测内容。
2.虫情调查监测。重点在西南华南边境地区、迁飞扩散通道,以及玉米、甘蔗、高粱等易害作物种植区域,增设测报网点,加密布设监测工具,每日诱集调查草地贪夜蛾成虫数量,观测雌蛾卵巢发育进度,系统掌握成虫发生动态。在玉米等作物生长期,定点定人,开展田间系统观测,重点调查产卵量、幼虫密度、发育龄期、被害株率。根据系统观测结果,及时开展大田普查,确定防治区域及时间。同时密切关注该虫在其他植物上的发生为害情况。
3.虫情预测预报。根据虫情监测结果,结合气候、作物生长等因素综合分析,及时预报成虫盛发期、产卵盛期、3龄以下幼虫发生盛期及发生程度,提出最佳防治时期和防治区域,通过病虫情报、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发布。发生程度重、面积大的要及时发出预警,并向毗邻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和植保机构通报。
(二)防治处置
按照“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的要求,以保幼苗、保心叶、保产量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以下综合防治措施。
1.诱杀成虫。在成虫发生高峰期,集中连片使用灯诱、性诱、食诱和迷向等措施,诱杀迁入成虫、干扰交配繁殖、减少产卵数量,压低发生基数,控制迁出虫量。
2.扑杀幼虫。抓住草地贪夜蛾1—3龄的最佳用药窗口期,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对作物主要被害部位施药。高密度发生区采取高效化学药剂兼治虫卵,快速扑杀幼虫;低密度发生区采取生物制剂和天敌控害。连片发生区,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控;分散或点状发生区,组织农民实施带药侦查、点杀点治。
3.虫源地治理。对草地贪夜蛾周年繁殖的虫源地,因地制宜采取间作套种、轮作改种、调整播期等农业措施,种植驱避诱集植物,改造害虫适生环境,保护利用自然天敌和生物多样性,增强自然控制能力,逐步实现草地贪夜蛾可持续治理。
4.科学用药。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草地贪夜蛾防治需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荐用药目录,结合实际指导农民科学选药、轮换用药、交替用药,延缓抗药性产生。开展抗药性监测,及时更换抗性高、防效差的药剂。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既要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危害,更要确保(
,)质量安全。(三)体系建设
按照落实好草地贪夜蛾监测预警、防控指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四个体系。
1.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按照全面监测、准确预报的要求,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病虫监测网络体系。各地要增设虫情测报网点,配备监测工具、信息传输设备和虫情调查交通工具。根据虫情调查工作需要,配齐配足植保专业人员,确保虫情调查全面开展,摸清发生动态,为预测预报提供基础数据。
2.完善应急防治体系。按照提升草地贪夜蛾应急防控能力的要求,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防控指挥调度机制。在西南华南边境地区、江南江淮重点迁飞通道和北方重点防范区,组建培育应急防治服务组织,配备高效施药器械和安全防护用品。抓住关键防治时期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对发生毗邻地区,强化区域协作联防,提高整体防控效果。
3.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组建国家级和省级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专家指导组。对草地贪夜蛾发生规律、迁飞路径、监测防治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关键时期深入一线,开展巡回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发生草地贪夜蛾的每个省(区、市)有一批指导专家,每个县(市、区)有一批技术骨干,每个村、每个专业防治组织有一名技术明白人。
4.完善物资保障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草地贪夜蛾防控的实际需要,指导农药、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对路农药和器械的生产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药。要多渠道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草地贪夜蛾防控补助政策措施,根据应急防控工作需要,创新方式、简化手续,及时采购物资、购买服务,确保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防治草地贪夜蛾是一项系统性的防灾减灾工作,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采取上下联动、多部门协作配合。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需要切实强化以下工作力度。
(一)强化指挥协调。农业农村部成立草地贪夜蛾防控指挥部,由部领导任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全国防控工作,组织研究提出防控措施,督导各地落实防控任务和要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司,承担日常工作。各地要相应成立防控指挥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辖区内防控工作。
(二)强化属地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应对外来突发重大生物灾害,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防控机制,将草地贪夜蛾防控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内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防控工作负总责,省级政府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和部门协调的投入保障机制,抓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统筹资源、监测防治、督导检查等工作。县级政府承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当地人力物力,强化植保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各乡镇和社会力量做好防控工作。
(三)强化联防协作。应对跨区域、迁飞性害虫,必须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区域联防的联防联控机制。农业系统内部,上下协调行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报虫情,实现信息共享。部门之间,密切协作,统筹协调防控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人员调配。毗邻地区,开展联合监测、联防联控,防止漏查漏治。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草地贪夜蛾发生的周边国家开展信息交换、技术交流和防控协作。
(四)强化信息调度。各级植保植检机构和监测站点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平台及时准确填报虫情,确保信息畅通、实时共享。首次发现当日报告,在查见并核实后立即填报,重点填报发现时间、虫龄虫态、发生面积和被害作物等。发生防治信息一周两报,每周一、周四中午前完成填报,填报新增发生、防治面积,以及培训人员、资金投入等,并实时报送防治进展,通报重大活动及存在问题。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适时组派有专家参加的督导检查组,赴各地督促检查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和救灾资金到位等情况,评估防治效果,总结防治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监测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宣传普及。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客观报道发生危害情况,及时宣传各地草地贪夜蛾防控经验和做法。组织专家开展科普讲座,编印识别挂图和防治手册,下发到发生区域乡村和农药经营门店,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害虫的发生危害习性、防治基本知识,增强可防可控信心。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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