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9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

  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7月5日消息,深交所发布证券2019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为促进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深圳所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深交所将2019年第二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盈率、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并依据《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调入的标的股票,调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425只,具体名单见附件1。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

  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本次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范围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并综合考虑等因素进行,调整后本所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数量为2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会员单位应当持续优化融资融券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8日起施行。

  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名单.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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