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等6类专项附加扣除。在过去几天,已经有很多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资料,以期尽快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增收。但在填写的过程中,一些人也遇到了“小问题”,例如,是否将个人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如何分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有一个“小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是否以及如何填写住房租金的资料?
媒体报道,围绕住房租金扣除,一些租客与房东的沟通并不顺利。有的房东要求租客不要填报此项内容,拒绝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有的房东则说,如果租客申报房租抵扣个税,导致房东需要为房租收入缴纳个税,那就调高房租;更有甚者,有房东声称,如果租客要填写租房情况,宁可不再出租房屋,因为他不希望这方面的信息被税务部门掌握。这些房东的担忧都是,如果税务部门掌握了相关信息,他们就需要缴纳更多的税。
根据现有法律,个人租房收入涉及多个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等。很多地方政府为了简化征收,对租金收入实行综合征收率,例如北京为5%,如果一套住房月租金为5000元,那房东应缴纳250元税额。但实际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为房租收入缴税。今后,如果租客为了房租抵扣个税向税务部门提交租金信息,那税务部门就可以很容易地向房东征税。租客可以因为1500元房租扣除少缴纳几十元个税,而房东则可能需要多缴税250元。房东当然希望转嫁税负,会要求由租客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税款。如果房租因此上涨,那么,房租抵扣个税带给租客的反而是支出增加。
有专家认为,此次个税改革的基调是减税,税务部门不太可能在这个时机加强对租房税收的征管。我们也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像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缴费那样得到解决。
这个事情还暴露出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如果房东可以向租客转移税负,那么,将要开征的房地产税,会不会被转移呢?这个问题更加值得我们思考,因为它涉及的税收规模更大。
以前讨论房地产税的时候,就有人提出房东会向租客转嫁税负。但有人反驳道,房租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不是房东想涨就涨的。如果租金有上涨的空间,那没有房地产税房东也会加租;如果租金没有上涨的空间,即使有房地产税房东也加不了租。后一种观点看起来似乎更有道理。
但是,去年一些城市的房租出现了大幅上涨,却显示租客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较弱,如果市场上相当一部分住房的租金要上调,租客就只能被动接受。
去年房租大涨是因为一些中介机构垄断了部分房源,统一上调了租金。如果租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房地产税,那大部分业主都会要求上调租金,租客能够抗拒吗?房租是由市场供需决定的,目前一部分房源成本较低,可以较低价格出租;如果成本因为税收而普遍增加,那房租的市场均衡价格也会随之上涨。因此,房租个人所得税与房地产税,都是有可能从房东向租客转移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房租抵扣个税和征收房地产税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近年来,政府部门在财税方面出台了很多改革举措。但一些措施在实现预期效果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预想之外的影响。例如,营改增一度导致增值税收入增幅高于GDP,社保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引发了企业负担增加的担忧。现在房租抵扣个税引发了房租上涨的担忧,以后开征房地产税可能也会有同样的问题。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更加具有系统性,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评估改革的效果、出台措施时做好配套,具有越来越突出的重要性。(编辑 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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