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3日讯 (记者琪)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对(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宜华健康”)的关注函,要求宜华健康对子公司众安康存在重大合同披露不准确、营业收入不真实、重要项目长期停工以及预计负债计提不充分等问题进行说明。资料显示,2017年7月5日,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辖区仙桐路北侧、规划二路西端的康馨养老院城市更新单元登山道边坡工程项目,发生了一起生产安全事故,1名施工人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于2017年9月11日发布了一则调查报告——《罗湖区“2017070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随后,有媒体质疑宜华健康财务舞弊。对此,宜华健康上述事项引起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
关注函显示,宜华健康2015年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众安康与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康馨养老公司”)、徐凌子、陈伟权签署《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项目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及合作合同》,众安康成为深圳市莲塘养老项目投资建设施工的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施工。项目内容包括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养老项目和罗湖区莲塘东社会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全部设备、家电、傢俬购买。项目所需资金由众安康提供,康馨养老公司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项目,归还众安康全部投资本金,并按以下方式支付收益给众安康:地上部分建筑面积按6,500元每平方计算,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按2,300元每平米计算,其他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3,300元计算,临时设施的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造价总金额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按年利率18%计算。
而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2017年9月11日发布的《罗湖区“2017070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的康馨养老项目与宜华健康前述《重大合同公告》披露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
同时,宜华健康披露的2016年、2017年问询函回复称,2016年末宜华健康预付款余额第一名康馨养老公司,年末余额1.74亿元,涉及的主营业务类型为建筑工程施工;2017年度宜华健康及众安康的第一大客户均为康馨养老公司,报告期销售金额3.59亿元。媒体报道称,2015年至2017年,康馨养老公司均为宜华健康第一大客户,三年为宜华健康合计贡献营业收入5.67亿元,占《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的项目投资建设总造价6.78亿元的83.63%。
而调查报告显示,项目的施工单位为罗湖建筑公司。2015年至2017年为众安康重组业绩承诺期,众安康在上述会计期间确认工程施工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存疑。
资料显示,宜华健康2018年众安康实现营业收入较2017年降低15.2%,实现净利润较2017年大幅降低95.25%。宜华健康在回复2018年年报问询函时表示,众安康2018年业绩及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毛利率较高的康馨养老公司开工率不足。而媒体报道显示,对宜华健康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康馨养老项目至少从2018年7月4日前就处于停工状态。
此外,宜华健康预计负债计提不充分。根据宜华健康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如众安康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资金,造成停工超过六个月以上,众安康按照所欠付的建设资金的百分之五十(50%)向康馨养老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如康馨养老项目的停工是由于众安康未及时支付建设资金导致的,众安康可能面临被康馨养老公司追偿损失的风险,但宜华健康未就该项潜在损失计提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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