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网北京7月23日讯“摸底排查、形成清单;分批交办、核实确认;分类处置、确保整改;建立专家帮扶及长效机制”……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清废行动2019”攻坚战开展以来,按照既定内容和重点任务持续进行。
为严厉打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所辖126个城市以及仙桃、天门、潜江3个湖北省直管县级市,吹响了“清废行动2019”号角。旨在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固废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以促进沿江各省市真正做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4月25日至26日,生态环境部在长沙召开了“清废行动2019”动员部署暨第一期培训会,会上交办了“清废行动2019” 第一批涉及32个城市、2143个疑似问题清单。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在成都市召开“清废行动2019”动员部署暨第二期工作培训会,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并开发了清废A,要求全程监管记录。
开展“清废行动”是为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
“清废行动2018”规模和力度空前,3000人、150个督查组,分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基本消灭了沿江地区脏乱差的现象和沿江、沿河违规倾倒、堆存固废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预防了长江沿线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有力震慑了固废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在2018年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累计投入19.61亿元,清理各类固废3801.25万吨,新建规范化垃圾填埋场69个。共排查发现长江经济带11省(市)78个地级市问题点位1308个,截至2019年1月31日,除4个问题因工程量较大正在整改外,1304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9.7%。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下称《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7%。
而“清废”专项行动正是落实《计划》的八个专项行动之一。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扎实有效推进“清废行动2019”攻坚战,在摸底排查方面,以卫星和遥感影像解译为主,辅以“12369”环保举报和信访案件,研究形成疑似问题清单。同时,分批向问题所在地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进行问题交办,并同步通过APP交办。各地组织现场核查,生态环境部对核查情况进行核实,最终确定固废类型和问题清单。此外,要求各地对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及时分类处置。生态环境部进行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到位。而且,强调通过专家帮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提升处置能力,建立固废监管处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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