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已达调价启动点 综合考虑本市交通运行的总体状况
今年北京公交地铁票价暂不调整
本报讯(记者 林艳)昨天,北京市发改委消息,经市政府同意,2018本市暂不启动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整,相关票价的调整幅度,将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今年是本市公共交通票价第四个年度动态调整期,按照本市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及调价公式测算,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票价都已达到调价启动点,但综合考虑本市交通运行总体状况,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决定,今年暂不启动公共交通票价动态调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4年,本市在调整公共交通票价的同时,为提高公共交通定价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参照国内外票价管理经验,出台《北京市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
按照办法,本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必须以年度为周期,根据价格调整公式,定期进行测算调整。年度调整公式,主要考虑公共交通企业人工成本、动力成本和其他可变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其权重,权重分别为50%、20%和30%。
其中,人工成本变动情况,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进行测算;动力成本中城市公共电汽车,按照国家制定的本市0号柴油零售价格年均变动情况测算,轨道交通则按照国家制定的本市非居民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变动情况测算;其他成本,按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测算。
据了解,年度动态调整中所涉及的数据均为公开数据,社会各方均可查询测算。按照票价动态调整办法规定,当平均票价调整幅度大于等于0.1元时,将启动年度调价。未达到上述启动条件时,当年不作调整,将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按照票价动态调整办法测算,2018年地面公交平均调价幅度为0.18元(其中,2018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08元,2015-2017年应累加合计0.1元),达到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同时,2018年轨道交通平均调价幅度为0.87元(其中,2018年当年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2元,2015-2017年应累加合计0.67元),也达到了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
虽然已达动态调整启动点,但综合考虑本市交通运行的总体状况,今年北京市政府决定暂不启动公共交通票价的调整。明年是否会启动调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在相关统计数据对外公布后,根据具体测算情况和明年公共交通运营实际,多方听取意见、综合平衡后再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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