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老鹰”闯民宅?
本报讯 (记者 徐驰)近日,家住奉贤区金水丽苑小区的居民刘先生家中飞进一只“老鹰”。这可把刘先生和家人吓坏了,他立即报警求助。民警随后赶到,将这只“老鹰”制服。可是,民警马上发现,这只“老鹰”的“来头”可不一般。
10月12日傍晚,奉贤区金海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报警称,有一只貌似老鹰的大鸟飞入一户家中,请求帮助。民警接警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居民家中,发现,原来是一只隼在居民家中盘旋。
这只隼似乎是受到了惊吓,在屋里不断扑腾,飞来飞去,把刘先生一家都吓得不敢靠近。民警抓准机会,将这只隼制服后,带回所内。经查询,隼为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属于猛禽。民警随后及时联系了林业部门,并将这只隼移交给专业部门处理。
“绿鸟”落厂区?
本报讯 (记者 徐驰)近日,有一名工人师傅在厂区内工作时发现,空地上有一只“绿鸟”正在扑腾,疑似受了伤。工人师傅见状后,立即报警。原来,这只鸟叫三宝鸟,系国家保护动物。
10月15日中午,奉贤公安分局塘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燎钦公路一厂区内,有群众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鸟的羽毛为绿色,很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过,鸟类的腿部似乎受了伤,无法飞行。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小鸟带回,后经专家鉴定,这只小鸟系国家保护动物三宝鸟,民警随后将小鸟交给林业部门。
对此,奉贤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国家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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