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小微金融服务 需凝聚政策合力

  钱林浩

  经过一段时间以来各方多措并举的持续努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经取得显著成效。银近期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5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15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25万亿元,较2018年初增长了2.57万亿元,增幅达到33.46%,比各项贷款增幅高14.17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1928万户,较2018年初增加660万户。2019年前5个月,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89%,较2018年一季度平均水平下降0.92个百分点。

  数据显露的亮点不只于此。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呈现“量增、面扩、结构优化”的态势。截至今年5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型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增速比上年末高5.8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数量同比增长35.4%;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中的占比也在持续提高。

  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工具和产品,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也得到丰富拓展。例如,2018年10月,推出民营融资支持工具,引导专业机构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截至2018年年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与金融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共同支持35家民营企业发行229.2亿元债务融资工具。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特别是面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世界性问题,更需要久久为功。

  同时,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也是一项综合性工程,这一点伴随着实践的深入愈加凸显。举例来看,制约金融机构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便在于,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营商环境尚不够完善。小微企业缺信息、缺信用,而这两者对于金融机构至关重要。只有继续提升涵盖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等部门在内的协作水平,才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地域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改善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在实践中,困扰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另一重要因素,则是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存在较高风险。解决这一问题同样需要多方展开合作。例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专项资金,对银行不良贷款进行分担补偿,进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因此,要继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延续货币、监管、财税“几家抬”的总体思路,凝聚和释放多方政策合力。

  首先,货币信贷政策方面仍需精准发力。近日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需要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结构优化作用,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力度,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滴灌作用,同时继续运用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提高金融业服务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能力。

  其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也需要监管层面上的引导与激励,继续推动完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贷款风险资本权重、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中,突出对小的差异化监管导向。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巡视员张金萍日前透露,银保监会也正在研究建立普惠金融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加全面地评价银行对小微金融的服务能力。

  当然,政策合力中也离不开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一方面,财政、税务等部门需积极推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减费降税举措,去年以来,财政、税务等部门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在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过程中,还需要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具体而言,需加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运作,加快与省级融资担保或再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为市县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充实地方政府担保机构资本金,切实降低或取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有效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小微企业财政补贴资金,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此外,为畅通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还需要包括司法、产业等在内各方携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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