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源销许还没领,就收认筹金
连日来,扬子晚报96096新闻热线多次接到南京市民的投诉,称位于和县的楼盘明发和城首府项目,竟然在二期房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提前收筹,并推出了“交5000抵10000”的活动。
实地调查:
没领预售证的房源,先收5000元认筹金
接到报料后,扬子晚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临近南京江北的明发和城首府楼盘的和县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明发和城首府之前推出的一期2、3、4号楼已经基本售罄,预计10月底11月初推出二期房源,目前针对二期的5号楼和7号楼正在接受认筹。
“有意向的话今天你可以先认筹,就是现在刷卡付5000元,开盘的时候就能抵10000元。”这名销售人员表示,“认筹了才有选房资格,等5号楼和7号楼正式开盘时,已经认筹的购房者就可凭认筹号来选房了。”在记者询问刷卡认筹是否有发票、合同等资料时,该销售人员表示这笔钱是交给第三方的合作网站。他称,“就是电商,可以给你开收据。”
那么,已经开始收取认筹金的5号楼和7号楼是不是拿到了预售许可证呢?销售人员解释说,目前这两栋楼已盖到了地上一层,根据相关规定,要盖到三分之一才能申请预售证。“不过应该很快的,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能盖到二楼了,一达到条件我们就可以去领预售证。”该销售人员说。由此可见,目前5号楼和7号楼的房源是无证收筹。销售人员还信誓旦旦地给记者打包票,“如果不买,这5000元认筹金30个工作日内肯定会退给你的。”
主管部门:
无证收筹是违规行为,购房者千万不能交钱
针对明发和城首府无证房源提前收筹一事,记者致电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咨询。“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买房人认筹金,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住建部明文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没有销许千万不能交钱。如果是第三方收取的,一定要保存有效证据,并向主管部门反映举报。”该工作人员称。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宋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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