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讯 17日,中国调味品协会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以“29款酱油不达标,海天、李锦记都检出问题,有的都不能叫‘酱油’”等为标题的网络文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对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信息存在哗众取宠和夸张猎奇的“标题党”行为,引发了行业信?危机,伤害了真正做好产品的企业;对所涉及的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协会支持相关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此声明的发布源于10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江苏消保委”)发布的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在120个样品中有29个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集中在标签标识、营养成分标注(明示)和品质指标方面,涉及海天、加加、李锦记等品牌。
其中,出现了李锦记、海天两家调味品巨头。两品牌分别有一款产品分别因“钠含量明示数值与检测数值不符”、“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登上江苏消保委“黑榜”。
海天味业(603288,诊股)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有媒体报道称“2017年1月份生产的一瓶海天500ml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计算有误,标识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合”。海天味业表示,NRV%是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因为标示值低于计算值,所以被点名。不构成产品品质问题,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对于海天的产品,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同日,李锦记也发出声明澄清。李锦记称,江苏消保委使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当时他们不认可初检结果,要求进行复检,没有获得同意。后来李锦记把同批次产品留样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其他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得到的结果均是钠含量合格。但最后江苏消保委还是决定采用他们聘请的第三方公司的检验结果。
基于事件的不断发酵,中国调味品协会于今日发布声明。中国调味品协会认为,在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法规的基础上,酱油产品的品种类型、产品风味、产品价格、营养成分及产品定位等均属于市场行为,由市场规律决定,并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不应该被妄议和夸大利用,以免无端造成企业品牌的声誉受损并误导消费。
此外,“产品抽检应该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检测结果的公布也应本着严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进行,保证结果的公正客观。如果企业对抽检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该检测机构提供资质证明和抽检样品,企业在确定样品的真实性后,可委托其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复检”,中国调味品协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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