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产集团原监事会主席何宗仁被提起公诉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0日电 高检网消息,日前,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何宗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宗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宗仁在担任甘肃省药物碱厂厂长、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宗仁简介

何宗仁,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甘肃会宁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

1980.09-1984.07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5.10 甘肃省农垦科研推广培训中心科员

1985.10-1992.12 甘肃省农垦科研推广培训中心科技管理科副科长

1992.12-1993.09 甘肃省农垦科研推广培训中心主任助理、科技管理科科长

1993.09-1996.03 甘肃省农垦科研推广培训中心副主任

1996.03-2001.12 甘肃省药物碱厂厂长、副书记

2001.12-2006.06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6.06-2009.07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2009.07-2019.02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董事(兼)

2019.02- 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正厅长级)(甘肃省纪委监委)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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